亲爱的精真估二手车用户,为了方便您使用精真估的服务,我们新增加了新能源业务,请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经点击”同意”,则即意味着同意与本平台签订本协议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为明确您与精真估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精真估依据本协议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精真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精真估”,向您提供“新能源业务”服务以下简称“该服务”。该服务为收费的服务项目,用户使用该服务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一)您在选择“同意”即已经理解本协议,并与我们达成了协议,您在使用该项服务过程中的具体权利义务由本协议作出规定如果您不同意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请您点击“不同意”并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则视为您完全同意本协议项下全部内容;
(二)您必须为年满18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您是二手车车商、4s店员工或经销商集团员工等二手车从业人员;
(四)您点击”同意”,即是保证调用具体车辆的保险理赔记录、新能源车电池基本信息、新能源车电池使用记录已获得了车主的授权,若精真估因车主申请、法律法规规定或行政机关要求向您索要该授权的,您须在精真估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精真估要求提供该授权原件及复印件;
(五)未获得车主授权而调用保险理赔记录、新能源车电池相关数据而引起的纠纷由您来承担法律责任且须就精真估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精真估据此有权单方停止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六)您对调用车辆的保险理赔记录、新能源车电池相关数据仅限您在有权或取得合法授权之情况下了解该车辆在该品牌的保险理赔记录及新能源车电池相关数据;
(七)对调用该车的“保险理赔记录、新能源车电池相关数据”您只能按照车主授权内容进行查询,不得超范围查询,不得将查询进行任何的修改、传播、转让或出售、或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利用这些内容,不得私自留存查询结果,否则因此引起的纠纷由您来承担法律责任且须就精真估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精真估据此有权单方停止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八)您不能利用此服务危害车主的相关利益;
(九)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我们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更新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应当仔细阅读本条款的正文内容及其所属各类规则;
(十)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并不限于账号、密码,如因您本人保管个人信息不善,支付宝信息、微信支付信息、密码等出现的安全问题,导致他人获得了您的个人信息或因此导致个人密码被他人取得可能导致您遭受损失的后果,及之前调用车主保险理赔记录信息泄露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十一)您不得传送任何包含病毒、木马、蠕虫等可能破坏、感染、密码拦截任何系统,数据和信息的程序,不得通过黑客、密码破译等方式违法侵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或者他人账号。
(十二)您同意保障和维护精真估及其他用户的利益,由于您登录网站内容违法、不真实、不正当、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您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精真估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您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精真估为方便您使用增加了“新能源业务”服务,我们是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平台,我们提供的查询结果只作为给您的参考,您就该查询结果做出任何判断均须由您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精真估有权利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修改和变更、取消“新能源业务”服务、该服务的展现方式、收费模式及该服务的业务操作流程;
(三)精真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制定、修改本条款或各类规则,并在精真估平台以公告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
(四)通过调用“新能源业务”获取的车辆及新能源车电池信息,精真估为提高您的体验感会在您的个人账户中进行保存,以方便您之后的浏览,精真估不会对外提供或泄露,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五)精真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一)费用收取的条件: 当您需要精真估提供查询服务,点击“开始估价/立即检测”时,即要求支付费用;
(二)收费标准: 1元人民币购买1积分,具体单项服务所需积分以平台实际展示为准;
(三)收费方式:在线支付;
(四)退费事宜: 因互联网数字产品服务的特殊性,原则上一经售出不予退费,请您在费用支付前务必审慎考量。如遇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因素、精真估单方原因无法提供服务之情况等申请退款的,精真估会在收到您退款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符合退款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核对退款金额,确认发票是否退还给精真估等相关信息),若符合退款要求的,精真估将于审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将未实际发生之剩余金额无息退还致您原付款账户。若您对精真估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有疑问时,您可以随时通过客服电话【010-82609177】[9:00 - 18:00 (法定假日除外)]与我们联系沟通。
因下列原因致使“新能源业务”不能正常提供服务而可能导致的损失,我们不承担责任:
1、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互联网不能征程执行业务;
2、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通信故障等我们不能控制的因素;
3、应政府机构或行政机关要求停止查询服务的;
4、为了维护精真估平台正常运行,我们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系统运行的相关设备进行维护或者检修,因此造成查询服务暂停。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精真估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若干条款时,将提前通过平台公告有关变更事项。修订后的条款或将来可能发布或更新的各类规则一经发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该项服务。如您在发布上述协议变更的有关公告后继续使用查询,则视为您已接受协议的有关变更,并受其约束。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根据该变更而自动做相应修改,双方无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一)精真估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存储在精真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下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精真估的合法利益。
(二)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且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精真估有权利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一)精真估对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在网上购买类似服务,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精真估形象受损,综上,精真估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不管基于任何责任直接、间接、特殊、惩罚性、附带、或结果性的损害、损失或费用,精真估均不对其承担责任。即使有人告知精真估或精真估的员工存在出现这些损害、损失或费用的可能性。这些损害、损失或费用由以下这些情况引起或与这些情况有关:
1、使用精真估网站上或其他链接网站上的信息;
2、无法使用这些信息;
3、任何在操作或传输中出现的操作失败、错误、遗漏、中断、缺陷、延迟、计算机病毒,断线或系统运行失败。
(二)精真估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更新信息,但并非承担更新信息的义务。不经任何种类的授权,不做任何专门或暗指或法定的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名称、可出售性、出于某种特殊目的适当措施或不携带计算机病毒的保证。
(三)精真估不对您查询信息内容的正确性、适当性、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或适时性作出任何证明、声明和保证。精真估不对任何因个人平台产生的错误、遗漏及失准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任何情况下,精真估不声明且不保证只要车辆提供正确资料就一定能通过精真估平台获取该车辆相关“保险理赔记录”。
(五)使用精真估平台不应针对任何车辆信息作为任何申诉、起诉、要求或者诉讼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因由的依据。
(六)对于由于您违反本协议导致任何第三方针对精真估及或精真估的员工提出的人和申诉、起诉、要求或者诉讼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您同意自费作为赔偿并令其免受上述损害。
(七)精真估已经明示服务提供方式发生变更并提醒用户应当注意事项,您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精真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我们相关业务规定办理。如需制定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同本协议。
北京精真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协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的解释权。